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骗贷逃债专项整治
暨“胜诉案件送达难、执行难”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骗贷逃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辽源市委书记柴伟在2019年12月30日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入实施专项问题整治”重要讲话精神,依据《辽源市骗贷逃债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全市两级法院“胜诉案件送达难、执行难”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市两级法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全市两级法院骗贷逃债专项整治暨“胜诉案件送达难、执行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市中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文斌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副组长:何洪涛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成 员:朱新华 中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处处长
刘靖洋 中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副处长
王常波 中院执行局副主任科员
王柏成 中院执行局科员
职 责:负责全市两级法院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二)各基层人民法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1、龙山区人民法院
组 长:李剑明 龙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谢立明 龙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
职 责:负责本辖区法院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
2、西安区人民法院
组 长:李 才 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韩基利 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
职 责:负责本辖区法院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
3、东丰县人民法院
组 长:高 海 东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程守刚 东丰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
职 责:负责本辖区法院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
4、东辽县人民法院
组 长:张继征 东辽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恒录 东辽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
职 责:负责本辖区法院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标准
(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案件立案标准,提供立案咨询服务,建立涉金融案件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执。
(二)强化执行案件送达和执行工作力度,有效解决胜诉案件执行立案后送达难、执行难问题。
(三)加大对涉金融案件失信法人、自然人联合惩戒力度,努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浓厚氛围。
三、专项整治任务、措施、责任人
(一)积极回应银行机构诉求,制定《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骗贷逃债专项整治暨“胜诉案件送达难、执行难”整治方案》及细则,明确专项整治内容、标准、措施及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责任人:王常波
完成时限:2020年3月中旬前。
(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案件立案标准,提供立案咨询服务,建立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分案,实现快立、快执。
责任人:刘靖洋,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
完成时限:1、明确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案件立案标准,完成时限2020年4月前;2、提供立案咨询服务,建立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完成时限为全年。
(三)强化执行案件送达,提高送达及时性
1、专项整治期间,对涉金融执行案件优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应当向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的地址进行送达;直接送达无法实现,依法实施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确保案件执行程序有效推进。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拒执罪、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辽政法联发[2020]1号),启动联动机制,由全市法院负责向属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姓名、有效证件、车辆等信息及协助执行通知,协调我市公安机关利用网络技侦、网安查控、手机定位、大情报系统等有效侦察手段对全市两级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实现有效送达。
3、缩短送达时限,加快办案进程。
责任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办案人员,中院及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节点进行监管,坚决杜绝超期送达。
完成时限:全年。
(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
责任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办案人员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1、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相关情形的,全市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同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和曝光;2、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做好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护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证件全部关联捆绑制度,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责任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办案人员、执行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扎实推进。市中院及各辖区法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本级牵头及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主动作为,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三是全市两级法院要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及曝光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宣传力度,助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骗贷逃债专项整治暨“胜诉案件送达难、执行难”整治实施细则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6 15: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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