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明 传
发往: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 杨维林
等级 特急 吉高法明传〔2020〕 295号 10 月27 日 14 时 |
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法办〔2020〕313号)要求,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经省高院党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 |
承办单位: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431-88556318 共7页
布置,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附:《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法办〔2020〕313号)要求,深化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2020年9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春节前结束。
二、工作目标
1.确保“3+1”核心指标持续高标准运行。
2.确保实现22项核心指标和质效指标四分之三进全国前十,并确保质效指标数据的真实可靠;
3.贯彻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中,加大对重点案件执行化解工作力度,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深化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深化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发挥立审执协调配合和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推动实现执行新收案件同比下降5%目标。
三、工作重点
1.建立涉黑恶案件移送执行“绿色通道”,通过组建工作专班,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确保9月底前进入执行程序的涉黑恶案件全部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2.有效打击职务犯罪,震慑腐败分子,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持续做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确保9月底前进入执行程序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全部执行到位和上缴国库。
3.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贯彻落实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坚持强制执行与司法救助并用,确保9月底前进入执行程序的涉民生案件全部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全部执行到位。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督促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对账销号,切实加大清理化解工作力度,确保9月底前进入执行程序的特殊主体案件全部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全部执行到位。
5.充分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依法支持政府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执行案件台账,采取重点督办、排名通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确保年底前实现结案率80%以上。
6.结合我院开展的全面清理旧存未结案件专项行动,对超过6个月未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提高对被执行财产评估、拍卖的工作效率,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切实做好当事人沟通释明工作,确保实现“应结尽结”工作目标。
7.切实落实省高院今年出台的《关于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规范》,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让上访人“只访一次”为目标,全力做好涉执信访的办结和化解工作,确保信访办结率和化解率进入全国法院前十。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省高院党组书记 徐家新院长;
副组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 杨维林常务副院长;
成员:于兵副院长、张启文副院长、张君洪副院长、毛向阳主任、任贵利局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将专项行动作为各级法院“一把手”工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中院要组建工作小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一案双查”为切入点,与监察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对案件公正规范、廉洁高效执行,确保实现廉洁拐点目标。
2.加大执行合力。深化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和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作用,借助我省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协调相关执行联动单位出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彰显司法权威。同时,积极问计代表委员,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钉子案、骨头案,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机制。
3.强化指导监督。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执行管理、整顿执行队伍、规范执行行为。省法院执行局将对上述七类案件建立台账,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每周对工作进展进行调度,分析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存在工作短板问题,采取视频调度、现场督导、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形成督导工作、督办案件常态化机制。对于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敷衍应付,以及在指标上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根据平安建设考评要求,在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考评中予以扣减分值。
4.突出执行信息化。持续推进以指挥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统一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等多个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及省高院通知要求,迅速推进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切实加强智慧执行APP移动端的有效应用,深化推进“智能审执衔接”系统全面应用、“生道执行”系统试点应用及执行查控电子封条的应用,有效发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作用。
5.开展舆论宣传。全省各级法院要整合各方资源,持续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行动,形成宣传的“聚集效应”。省高院将持续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执行法官讲执行”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复工复产、纠正损害企业家利益的案例和依法惩治老赖的案例,充分利用切实解决执行难网站和智慧执行APP以及省内外主流媒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执行工作正能量。同时,对敏感性强、关注度高的执行宣传要强化审核把关。
6.加强信息沟通。全省法院建立联络人制度,及时上报专项活动进展和其他重要情况。(1)9月29日前,各中院执行局要报送两位联络人信息(要求一名局领导);(2)10月14日和12月4日前,各中院要报送“规范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及强制措施”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成熟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3)2021年1月7日前,各中院要报送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总结报告;(4)2021年2月20日前,各中院要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活动期间,工作简报和典型案例可随时上报省高院执行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6 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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