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带领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22928件,审结21892件,结案率为95.48%。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决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 ,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130件,判处罪犯2853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4件,判处罪犯110人;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11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建立、完善9项配套制度,对44件一审、二审黑恶案件启动倒查程序,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黑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有效化解社会纠纷。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204件,诉讼标的额约336亿元,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3192件;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2682件。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整治效果,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审执结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5%。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行政审判司法建议5份。以“三合一”模式审理环资案件17件,市中院公开审理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案例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媒体刊发。辽源四平两地法院共同建立东辽河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12月2日,两家法院在辽源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加大执行攻坚力度。执结执行案件10000件,结案率达96.65%,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15亿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执行完毕案件275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999.88万元。
(二)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保障地方高质量转型发展
保障党委重要决策落地生根。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市委全会文件起草人向全市法官干警解读全会精神。出台《关于支持辽源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服务保障意见》,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决策,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市法院牵头,11家单位联合建立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并制定了联席会议机制。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设立涉企诉讼服务窗口,推进繁简分流和快速办理机制,涉企诉讼案件结案率为87.96%,通过“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办理涉企纠纷案件175件。落实“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对57件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对101件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为51名涉企被执行人屏蔽“老赖”标签,解除“限高”措施315人次。组织开展“吉林法院营商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和“护航企业发展、打造‘亲’‘清’法商环境”专项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专项调研并听取工作报告后,对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确保府院联动机制不断深化。落实各项联动举措,健全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和日常联络工作机制,通过府院联动,妥善化解涉网约车平台行政许可争议案、辽源汽车公司债务执行案等案件;进一步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确保行政争议化解有厚度、多元化解纷格局有高度,挽救企业破产重组有温度、执行联动破解难题有力度。
(三)不断延伸司法为民职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大力推进诉服体系建设。推动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和有机融合。从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升级为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构建当场、诉中、诉后全流程审判服务评价体系。两级法院诉服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辽源中院建立审委会委员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打造“办不成事”窗口“升级版”,推动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有效化解。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基层法院入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纠纷化解率达97.2%。与19家调解组织联动,将815名调解员纳入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法官+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1+3解纷链条,由79名法官包保574个村屯、社区。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936件,成功率为77.27%,案件导出率为57.48%。助力乡村振兴新战略。统筹推进“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与乡村联点共建工作,市中院选派一名正科级干部为驻村第一书记。出台《关于助力全市统筹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项措施》,在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等旅游景点设立巡回办案点,运用司法手段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支撑。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在优化布局、实现法庭实质化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力量,10个人民法庭共配备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42人。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全面推行“立案到乡镇、开庭到村屯、调解进家门”便民服务措施。今年以来,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651件,其中巡回审判案件260件。提高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构建大宣传格局,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宣传报道和普法“六走进”,发布“法院工作简报”139期,在人民法院报、吉林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号、中国新闻网等重要媒体刊发信息47条。辽源中院抖音官方账号粉丝达4.5万,累计获赞50.4万。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省法院《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完善制度建设,运用智能专业法官会议、智慧审委会等多种监管方式,促进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良性运。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完成行政一审立案繁简分流系统建设,推广智能辅助办案软件应用,诉讼案件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司法技术案件在线委托鉴定率达80%以上。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案件10062件,公开文书笔录4724份,裁判文书上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直播庭审2798场,庭审直播率为30.10%。
(五)持续涵养清朗政治生态,不断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坚持刀刃向内,自查自纠审判执行不规范问题277件,八大顽瘴痼疾问题659个,处分处理干警165人,制定规范性文件25个。通过打造“四个一”诉讼服务大厅、集中攻坚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等多项举措,助力“十百千万”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我为企业促发展”等5个专题活动,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辽源法院坚决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以“七问”反思警示警醒,以“六条”标准精准查纠整改。组织两级法院对13件涉法涉诉查否和5件减、假、暂查否线索进行评查和复评,对12337平台举报的61件问题线索进行复评。开展肃清流毒专项整治。明确清理范围,制定签署各县区法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肃清流毒工作责任书和干警个人承诺书,从公共到个人开展无死角排查,对严重违法违纪政法领导干部讲话、批语、图文信息等痕迹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肃清流毒必须全面彻底。着力加强人员调配。有序推进基层法院换届,“一把手”调整率达75%,平均年龄由52.75岁降到49.5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对其他空缺领导班子进行补充,对符合交流的班子成员进行统筹安排。对中院院领导分工及职责重新调整,针对“人岗不符”和中层干部在同一部门任职时间长等问题,有计划地进行调整,逐步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完善政务管理制度。相继建立领导包保基层工作制度、联合调研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院领导带班制度、督查工作制度等政务管理机制,使两级法院工作机能更优化,联动效果更明显,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更有序,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拖延等现象得到明显改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制度化和常态化。大力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健全廉政警示教育机制,狠抓意识形态,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院领导班子、审判执行部门、司法辅助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归类,制定防控措施65条,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力度。健全“一案双查”问责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对内做好监督,在每个部门设立一名廉政专员,建立“一事一报,随时填报”工作机制;对外做好宣传,“三个规定”宣传彩铃覆盖两级法院全体干警。2021年以来,两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人。加强正向激励机制。结合“加强管理年”和“作风建设年”,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主题实践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3块,营造良好氛围,研发辽源法院干警素质提升智考小程序,涵盖政治学习、决策部署、审判执行制度、专项活动等12方面学习内容和题库。以部门为单位,在中院官方公众号开展以“伟大建党精神指引新征程”为主题的系列展播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有5个集体、32名干警获“党建先锋岗”“最佳办案能手”等荣誉。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们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无法完全应对风险挑战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等审判指标仍排在后列;司法改革配套制度还不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领导干部岗位交流等常态化机制不完善,基层法院还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毫不动摇坚持正确方向,立足更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二是始终如一保障安全发展,展现更大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助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辽源、平安辽源。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区域合作和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生态保护力度。坚持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助推辽源绿色转型发展。三是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满足更多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探索建立涉农、涉企、涉环资和生态保护等专业化法庭,创新诉讼服务举措,提高诉源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一以贯之深化司法改革,建立更优审判体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法院组织体系、诉讼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体系,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五是蹄疾步稳建设过硬队伍,体现更严建院要求。强化勤学善思,不断破解干部队伍本领恐慌,锤炼“七种能力”,积蓄履职能量。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监督管理规定,坚持在办案环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执行《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努力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2 2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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