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当事人阚某某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窗口,成功办理一起“跨域立案”案件。
当事人阚某因与长春市某医院发生纠纷,来到辽源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事宜,法院工作人员释明本案应由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管辖,告知阚某可以亲自到该院起诉,也可以通过当前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跨域立案工作移送立案。阚某当即表示同意跨域立案。工作人员指导其补充提交起诉材料。第二天上午,在阚某提交补正材料后,工作人员通过内网跨域立案平台,向二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移送了案件基本信息和起诉材料扫描件,二十分钟后,二道区法院反馈“审查通过,接收案件”。至此,一起跨域立案的具体工作初步完成。当阚某某在等待了短短二十分钟得知案件跨域立案成功后,非常激动,“没有想到在家门口就可以立案,十几分钟就完成了,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太方便了……”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跨域立案操作规程两个文件,从适用范围、原则、管辖法院和协作法院的职责、具体操作等方面予以明确。当事人在外地立案,避免不了舟车劳顿,有时为补正材料甚至要往返几次,法院系统实行跨域立案,实现了当事人家门口立案的期望,为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小知识:
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坚持“依法、便民、协作、高效”基本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限时办理、规范运行、同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并与在线立案充分融合、有机衔接。让人民群众不受地域、审级限制,在任何一个法院都能够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2 14:33:33
访问次数: